我相信上帝早已把良知放在我心裡,引導我判斷是非。這是一種自衛機制,保護我遠離試探,讓我知道我是否以上帝的心為心。但在全球不同文化滲透下,對與錯之間的界線越來越模糊。 它引發我們對良知根源的辯論,這辯論影響了我們的道德判斷。從文化角度來看,我們的道德判斷更像是特定文化下的產物。一個文化中不可接受的行為可能會在另一種文化中受到稱讚。甚至十誡中的:“不可殺人”、“不可姦淫”、“不可偷盜”……都受到質疑,因為我們總能找到“合理殺人”、“合理姦淫”和“合理偷竊”的藉口。你會否想到,這種觀點更像是使罪變得合理的邪惡藉口?其實我們的道德判斷在不同文化中仍有許多共通點。這在一定程度上植根於人類本性。 「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,就可以曉得。-羅馬書 1:19-20」。我們沒有理由不知道上帝的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