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經也不明白甚麼是「上帝的赦免」。既然上帝已經赦免我的罪,為何其他人仍然對我做過的錯事窮追不捨。我曾經考試作弊,我已應承上帝不會再犯,但每次考試總覺得監考老師特別留意我;我曾經被發現以謊言掩飾過錯,雖然我已向當事人承認,但往後每當我說甚麼,他總向其他人再三求證。似乎我犯過的過錯從來沒有被赦免,所謂上帝的赦免更像是自我欺騙,上帝照樣給我懲罰。直至讀到大衛的故事,才發現自己對犯罪和赦免的誤解。「大衛對拿單說:我得罪耶和華了,拿單說: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,你必不至於死。只是你行這事,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,故此你所得的孩子,必定要死。-撒母耳記下12:13-14」。當我願意向上帝承認,祂的確會赦免我的過犯。但過犯帶來的後果,並不是上帝的給我的懲罰,而是那惡者在我身上對上帝的羞恥。表面看似上帝要讓我難受,但其實上帝更難受。或者當我再次面對相似的誘惑,這些懲罰會是一個有力的提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