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奧多·羅斯福(Theodore Roosevelt) 是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,他曾經說過,如果他有75%的時間能做對決定,已是他能期望的最高水平。那我們呢?我估計,如果我們有超過50%的時間做對決定,那我們已可以完全透過股市交易謀生。如此,是甚麼讓我們常常確信自己是對而其他人是錯?

神學家說,人類的原罪就是渴望作判官。然而,與其成為一個糟糕的判官,不如習慣以同理心傾聽別人,並通過妥協來解決衝突。聖經也教導我們有時要以妥協處理問題。「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,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。基督已經替他死,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。 羅馬書14:15」。這節經文強調,即使我們做得對,我們也必須體貼人的軟弱。更何況,我們經常犯錯而不自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