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是性格驅使,還是大家對爭論的壞印象,我從不喜歡爭論。我不喜歡它是因為我覺得爭論夾雜著太多情緒,讓爭辯的各方都成為輸家。我從網上學到一句格言:「意見接受,立場照舊」。它提醒我,自我保護從來不是處理投訴或爭論的好方法。有人說人們爭論的動機只有兩種,就是真實的動機和動聽的動機。爭論中的人可能認為自己是捍衛弱小的勇士,但實際上,他們只想感覺被重視。當他們獲得這些感覺,他們幻想中的正義感就煙消雲散。簡而言之,贏得爭論的唯一方法就是避免爭論。 「分爭的起頭,如水放開,所以在爭鬧之先,必當止息爭競。箴言 17:14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