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「愛」是英語中最被濫用的一個字。在美麗的詞彙背後,代表著不同慾望。它可以代表高尚的承諾,但同時在心理上甚至身體上對人造成剝削。所以當有人說我要「做」一些事來表達我的愛時,我會先思考我們是否相信同一個愛。如果有人要我即時做一些事來證明我愛他們,我們相信的愛就不盡相同,因為我相信的愛是恒久忍耐;有些聲稱帶着驕傲的愛也跟我認識的愛不盡相同,因為我相信的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。如果有人說只要我向某個對象表達愛,我便可得到一些好處,或免卻一些麻煩,這也不是我相信的愛,因為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。如果我愛一個人的同時,會讓我厭惡另一些人,這也不是我認識的愛,因我相信的愛是不輕易發怒,也不計算人的惡。哥林多前書13:4-5。 還記得妻子在我們的婚禮上說她最愛的男人不是我,而是耶穌。她嫁給我只是因為她在我身上看到耶穌。雖然有點尷尬,但我們相信同一個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