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我們有多不同,我們仍然有一個共同點:我們渴望被愛。不管我們是好是壞,是慢是快,是叛逆還是聽話,我們都想要一件事:被愛。 老師與家長的關係和老師與學生的關係沒有不同。 聖經說,無甚麼比愛更大。因着愛,約瑟也能赦免他的哥哥們。老師與家長在管教上可能會因理念不同而產生衝突,但當老師表現出愛心和同理心,總會消除當中的衝突。家長把他們的孩子送到老師手上,能否愛他們就是老師的選擇。 Share This Previous Post← 我的靈修札記 (21WEEK12) 我的靈修札記 (21WEEK12) Next Post我的靈修札記 (21WEEK14) → 我的靈修札記 (21WEEK14)